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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部不職必“下崗”

發布時間:2022-09-23   瀏覽量:    來源:中國組織人事報

  近日中辦印發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》,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新鮮經驗,聚焦新時代組織工作的職能責任,進一步明確下的標準、認定下的對象、規范下的方式、加強下的管理、強化下的責任,對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常態化提出明確要求,為推動形成能者上、優者獎、庸者下、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作出制度安排。

  

  精準識別下得準?!兑幎ā穲猿贮h要管黨、全面從嚴治黨的原則,對不適宜擔任現職情形劃定了明確標尺和準繩,既有定性的界限,又有量化的指標,具有很強的指向性。這就要求進一步健全知事識人體系,綜合運用考核考察、巡視巡察、審計、統計、個人有關事項報告、民主評議、信訪舉報等情況進行分析研判,全方位、立體式、多層面地考察干部和識別干部,在好與差、優與劣、能與庸之間仔細甄別,避免模棱兩可,不搞含糊不清,對上與下做到一清二楚。注重把握分寸、恰如其分,既抓苗頭性、傾向性或輕微問題,多做“咬咬耳朵、拉拉袖子”的工作,又對德能勤績廉與所任職務要求不符、不宜在現崗位繼續任職的干部,及時啟動調整程序;既不以黨紀政務處分規避組織調整,又不以組織調整代替黨紀政務處分;既堅持從嚴治吏,著力解決不擔當、不作為、亂作為問題,又落實“三個區分開來”要求,寬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誤,保護干部干事創業、改革創新的積極性。

  

  規范操作下得穩?!兑幎ā穲猿忠婪ㄒ酪?、積極穩妥的原則,對組織調整的程序、方式等作出具體安排,對保障被調整干部的權益、加強調整后的教育管理提出明確要求,既激活干部隊伍“一池春水”,又保持干部工作穩中有進。這就要求在組織調整干部的過程中,堅持程序不變通、規范操作不走樣,做到規范有序、平穩推行。根據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不同原因、不同情形、不同表現,分門別類“對癥下藥”,采取平職調整、轉任職級公務員、免職、降職等方式予以調整,做到什么情況用什么方式下得合理得當。對調整下來的干部不搞一下了之,及時進行教育引導、跟蹤管理,掌握了解其思想動態和工作狀況,對認真汲取教訓、積極努力工作,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且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,可以進一步使用、晉升職級,從而推動形成能上能下良性循環,最大限度激勵干部擔當作為。

  

  堅持原則下得正?!兑幎ā穲猿謱嵤虑笫?、公道正派的原則,明確提出健全和落實工作責任制,嚴明工作紀律,積極營造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環境和輿論氛圍。這就要求發揚敢于擔當、善于斗爭的精神,敢于“唱黑臉”,不怕得罪人,不當老好人,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及時“拿帽子”、讓其“騰位子”,做到該下就必下、要下就真下、能下就快下。培養一個干部不容易,下掉一個干部不輕松,需要堅持原則、敢于負責,踐行事業為上、人事相宜的工作要求,樹立有為者有位、無為者失位的鮮明導向,秉公決斷,不徇私情,既不奉行好人主義,也不得避重就輕,不得借機打擊報復,做到一碗水端平、一把尺量準、一顆心擺正,讓下的干部心服口服、心悅誠服。